对已婚家庭来说,买房是关乎两个人的大事,但实际操作中,常常会遇到一方因出差、工作忙等原因无法到场的情况。不少夫妻会担心:一方缺席是不是就买不了房?其实不用慌,即便有一方来不了,购房流程也能推进,但有几个关键细节必须提前理清,才能避免后续产权纠纷。
首先要明确的是,夫妻一方缺席时,另一方可以单独去售楼处签房屋买卖合同,也能办理备案、网签等手续,不用强制要求两人同时在场。不过这里有个重要提醒:如果合同只由一方单独签署,那不动产登记证上就只会写签字人的名字,这会直接影响日后的产权分配。毕竟房产默认是夫妻共同财产,但登记信息是法律层面的重要依据,一旦只写了一方名字,后续若涉及财产分割,可能会增加举证难度,所以不到万不得已,还是建议尽量让双方都到场。
如果确实没办法双方同时到场,最稳妥的办法是办理公证委托手续。简单说,就是缺席的一方提前去公证处,出具一份明确的委托书,详细说明授权另一方代签哪些文件、处理哪些购房事宜 —— 比如签署买卖合同、办理贷款、过户等,把权限写清楚,避免后续因 “授权不明” 产生争议。除了委托手续,夫妻在买房前还有件事要做:提前约定好产权占比,并在房产证上明确标注。比如约定各占 50%,或者根据出资情况约定不同比例,这样即便未来婚姻出现变动,也能依据房产证上的记录清晰分割财产,减少不必要的扯皮。

另外,涉及银行贷款时,夫妻双方还要明确主贷人和次贷人的角色,这直接关系到贷款能否顺利获批。通常建议选收入更高、更稳定的一方做主贷人,因为银行会根据主贷人的收入和信用记录评估还款能力,收入稳定能提高贷款通过率,也可能拿到更高的贷款额度。同时,年龄也是重要考量因素,银行对贷款人年龄有明确限制,比如部分银行要求贷款到期时主贷人年龄不超过 65 岁,所以选主贷人时要结合双方年龄,避免因年龄问题影响贷款期限。而且贷款合同里要明确两人的责任,比如共同还款义务,防止后续一方无力还款时,另一方因 “不知情” 拒绝承担责任,引发内部矛盾。
其实不管是到场签约、办理委托,还是约定产权占比、确定贷款角色,核心都是为了保障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买房是长期规划,多花点时间把细节捋清楚,才能避免日后出现 “房子买了,纠纷来了” 的麻烦。如果想了解更多夫妻共同购房的细节,比如公证委托的具体流程、产权占比约定的法律依据等,可以前往襄房网,那里有更全面的房屋相关知识,能帮你更稳妥地处理购房中的各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