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定金的房子被开发商卖给别人?别慌,这样维权更靠谱
更新:2024-10-31   浏览量(633)

买房时交了定金,满心期待等着签合同,结果却发现房子被开发商卖给了别人 —— 这种糟心事谁遇到都得窝火。但别着急,法律早就给购房者们留了维权的途径,弄清楚这些规则,才能让自己的损失降到最低。如果你想了解更多购房维权的细节,襄房网有不少实用的法律解读,不妨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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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这种情况,首先可以明确的是,开发商的行为属于严重违约。按照规定,购房者已经支付定金,开发商就应当遵守约定,不得擅自将房屋转卖他人。此时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这是法律赋予的基本权利。如果因为开发商的这种行为造成了更多损失,比如为买房付出的时间成本、已经产生的其他费用等,超过定金数额的部分,也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


这些维权依据在法律条文中写得很清楚。《民法典》里就明确了定金的担保作用,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而且定金数额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 20%,超出部分不具备定金效力。更关键的是 “定金罚则”:如果收受定金的一方(也就是开发商)不履行约定,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就必须双倍返还定金。这一点直接为购房者维权提供了法律支撑。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提到,开发商通过认购、预订等方式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合同的担保时,因开发商原因导致合同没能订立的,就得按定金相关法律处理。很明显,开发商把收了定金的房子卖给别人,完全属于 “开发商原因”,理应承担相应责任。


所以,交定金时一定要和开发商签订书面协议,保留好付款凭证,一旦遇到房子被转卖的情况,这些都是维权的重要证据。及时拿起法律武器,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损失,才能不让自己的辛苦钱白白损失。如果想了解更多购房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和应对办法,襄房网能帮你梳理清楚,让买房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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