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时交定金是常有的事,但万一交了定金又反悔,这笔钱能要回来吗?北京的李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难题 —— 他和开发商签了《商品房认购意向书》,交了定金后却不想买了,没签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不知道定金能不能退。其实类似的情况不少人都可能碰到,想弄清楚其中的门道,襄房网有不少实用的房产知识,不妨去看看。
关于定金能否退还,关键得看《商品房认购意向书》里的约定。如果意向书里明确写了,购房者要在特定时间内和开发商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而购房者没按时去签,那就会被视为自动放弃,定金一般是不退的。这种情况下,约定清晰,双方都得按规矩来。

要是意向书里没这么明确的约定,就得看没签成合同是谁的责任了。如果是因为双方对合同条款谈不拢,比如在交房时间、违约责任等细节上达不成一致,而且这不是哪一方故意造成的,属于 “不可归责于双方” 的情况,那开发商就应该把定金退还给购房者。毕竟买卖不成仁义在,谁也没过错的话,钱自然要还回来。
但如果是开发商的问题导致没签成合同,比如房子本身不符合销售条件,证件不全或者存在质量问题,那就是开发商违约了。这时购房者不仅能要回定金,还可以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这是对开发商违约行为的一种惩罚,也能弥补购房者的损失。
反过来,如果是购房者自己的原因,比如突然不想买了,或者没按约定去签合同,属于购房者违约,那定金通常就退不了了。毕竟定金的作用之一就是保证交易能按约定进行,一方违约的话,自然要承担相应的后果。
其实这些规定都能在法律上找到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条就明确说了,像认购书、订购书这类约定将来签合同的文件,属于 “预约合同”;要是一方不按预约合同的约定去签正式合同,另一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所以交定金前一定要想清楚,签认购意向书时更要仔细看条款,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真遇到定金纠纷也别慌,分清责任、按约定和法律来处理就行。如果想了解更多关于购房定金的细节或房产交易知识,襄房网能帮你梳理清楚,让买房更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