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时,销售常提 “交定金锁定优惠”“付认筹金优先选房”,可不少人稀里糊涂交了钱,后来想退却发现 “这钱退不了”—— 问题往往出在没分清这些 “金” 的区别。其实定金、订金、预付款、认筹金、诚意金的退款规则大不一样,搞错了可能让辛苦攒下的钱白白损失。今天就把这些 “金” 的门道讲透,帮你买房时明明白白交钱,避免踩坑。
首先要重点分清 “定金” 和其他 “金”,因为它是唯一有明确法律担保性质的。根据《合同法》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定金是用来担保购房合同履行的钱:如果你作为买家交了定金后违约,比如突然不想买了,那这笔定金就无权要求返还;但如果是开发商违约,比如把你定好的房子卖给别人,就必须双倍返还定金。所以交定金前一定要想清楚,一旦签了相关协议,这笔钱就和 “违约金” 挂钩,不能随便退。
而 “订金” 就宽松很多,它更像是双方初步达成购房意向时交的 “诚意表示”,没有法律上的担保效力。比如你看好一套房,交了订金保留房源,后来因为资金问题或其他原因不想买了,只要没签订正式购房合同,订金都能全额退还给你,开发商不能以 “违约” 为由拒绝。“预付款” 和订金类似,它主要是为了提前支付部分购房款,保障交易推进,但不代表合同一定成立,要是后续购房流程没走完、合同没履行,交的预付款也能全部拿回来,不存在 “扣钱” 的情况。

还有买房时常见的 “认筹金”,一般是开发商在开盘前推出的 “优惠门槛”—— 交了认筹金,你能获得优先选房的资格,有时还能享受额外折扣。但这笔钱的核心是 “选房资格”,如果开盘后你没选到满意的房源,或者觉得房价、户型不符合预期,开发商必须无条件退还认筹金,不能用 “已享受优先选房权” 为由扣留。至于 “诚意金”,大多是交给中介的钱,用来表明你买房的诚意,中介会根据你的需求推荐房源。虽然法律上对诚意金没有明确规定,但行业惯例是只要没促成最终交易,比如没找到合适的房子、没和房东谈妥,中介就得把诚意金退给你,很少有 “不退诚意金” 的情况。
说到底,买房时除了定金要格外谨慎,确认自己百分百会买房再交,其他几类 “金” 在交易没达成时,基本都能全额退还。但不管交哪种钱,都要注意留存凭证,比如收据、转账记录,尤其是签订相关协议时,一定要仔细看清楚条款里关于 “退款条件”“退款时间” 的描述,避免出现 “口头说能退,合同里藏陷阱” 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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