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公积金新政落地!直系亲属可共同使用,贷款、提取福利全升级

  • 时间:2025-11-03 09:18 编辑:襄阳房产 来源:襄阳房地产信息网 阅读: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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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好消息!10 月 31 日,湖北省住建厅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的通知》,5 项公积金新政即日起实施,涵盖贷款额度调整、提取范围拓宽、异地限制取消等多个方面,切实满足居民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此次新政最受关注的亮点之一,是支持直系亲属共同使用公积金。今后,缴存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不仅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老旧住宅电梯加装更新费用,还能用于适老化、适儿化改造、绿色节能改造、城中村改造

好消息!10 月 31 日,湖北省住建厅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的通知》,5 项公积金新政即日起实施,涵盖贷款额度调整、提取范围拓宽、异地限制取消等多个方面,切实满足居民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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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新政最受关注的亮点之一,是支持直系亲属共同使用公积金。今后,缴存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不仅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老旧住宅电梯加装更新费用,还能用于适老化、适儿化改造、绿色节能改造、城中村改造等多项存量住房改造支出,以及共用部位维修后的个人分摊费用。这一 “代际互助” 模式打破了此前各地政策不一的局面,通过扩大提取主体和使用范围,让公积金资金更好地服务于城市更新和家庭住房需求,截至今年 8 月底,湖北已累计加装电梯 10047 台,新政将进一步助力老旧小区改造提速。

贷款政策方面也迎来多重优化:取消首套房和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差异,实现最高可贷额度统一;购买 “好房子” 高品质住宅、现房销售项目,最高贷款额度上浮不低于 20%;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 15%,大大降低购房门槛。贷款期限也进一步放宽,个人住房贷款期限可计算至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 5 年,其中男职工至 68 周岁、女职工至 63 周岁,最长不超过 30 年,让购房者还款压力更小、选择更灵活。

此外,新政取消了异地购房提取限制,缴存人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款或偿还贷款本息,不再受工作地、户籍地约束,省内城市圈还将探索推进异地购房缴存地贷款政策,同时放宽 “商转公” 贷款条件,不受缴存地限制,方便跨区域置业人群。对于租房群体来说,新政同样友好,租住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等合规房源且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的,可直接划转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有效减轻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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