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海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区公共租赁住房选房和退换房的通知,从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到选房、换房的具体规定,都做了详细说明,不管是准备申请公租房的家庭,还是已经承租想换房的住户,都得好好了解这些新变化,避免错过关键信息。

这次新政的适用范围很清晰,主要针对海宁市区四个街道,且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的选房和退换房,不是这一范围的家庭就不用参考这份通知啦。工作原则上,“公开、公平、公正” 是核心,还可能邀请公证机构现场监督,让整个流程更透明;对于符合条件的特殊群体,会给予优先保障,这点很贴心,能切实解决他们的住房难题;选房则以线下现场为主,也会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线上选房,灵活满足不同家庭的需求。
房源推出方面,每批次推出的房源数量有明确要求,不少于 30 套,要是房源充足,数量会控制在配租家庭户数的 100%-120%,还会根据家庭成员情况准备多种户型,让大家有更多选择。而且在公开选房或换房前,房源的面积、户型、总平面图都会提前公示,大家可以提前了解房源情况,做好选房准备。
选房环节的规定得重点关注。进入选房程序的家庭,一般由主申请人或配偶到场选房,要是特殊原因来不了,也能书面委托他人代选,但《委托书》得本人签字,还得经委托人户籍所在社区确认才行。抽签和选房时间会根据资格审核情况分批安排,特殊群体家庭的选房会优先独立进行,保证他们能优先选到合适的房子。选房顺序是按申请实物配租的先后顺序确定抽签次序号,再抽选房顺序号,要是在规定时间迟到或不抽选房顺序号,就会延后选房;抽到顺序号后,每户选房时间只有 3 分钟,超时或者 3 次叫号没到场,同样会延后,要是每批次都逾期未选房,就视为放弃,得重新申请保障资格。选好房源后,要签《海宁市公共租赁住房选定协议书》,还要在规定时间签租赁合同,逾期不签也会被认定为放弃,需要重新申请。
换房的规定更是解决了不少承租家庭的痛点。承租家庭不能随意调换房子,得满足一定条件才行:入住满一年是基础,之后要是保障家庭成员增加导致现有住房不够住,或者家庭成员有重大疾病、二级及以上残疾、80 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又或者因精神疾病引发邻里矛盾且调解无果,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情形,都能向运营管理单位申请换房。不过要是有欠缴租金、转租转借、违法违规装修等情况,得先整改好才能申请;要是家庭情况变化后不符合保障资格了,就不能换房,还得退回住房。符合条件的家庭,换房也要走公开选房程序,同一原因只能申请 1 次换房,累计换房不能超过 2 次。换房流程也很清晰,从提交申请、签订退房承诺,到运营管理单位 3 个工作日内初审、房管中心复核,再到参加选房、签新合同、办理入住,最后在规定时间内腾空原住房,不同特殊家庭的腾退过渡期略有不同,像持证家庭、残疾二级及以上家庭等,有一个月的过渡期,其他家庭则是 15 天,腾退时还要一起验房、结清各项费用并办理退房手续,新的租金从新合同签订的次月开始计算。
另外,新政还明确,每个保障家庭只能承租一套公租房,选了新房后必须腾空原住房,要是没按规定腾退,会取消新住房的承租资格,还会限期收回,相关情况也会记入公租房档案,大家可别忽视这一点。这份通知从 2025 年 8 月 7 日起就施行,之前的《海宁市公共租赁住房选房规则》同时废止,所以现在办理公租房相关业务都得按新政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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